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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改税即将稳步实施

1999-11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)已于11月1日颁布实施,它使拟议的“燃油税”开征提上日程,并为“费改税”全面推开铺平道路。

交通部指出

实施办法颁布前,仍按现行办法缴纳税费

交通部副部长李居昌指出,在新《公路法》颁布实施后,浙江、山东、湖北等地出现了拒缴养路费的现象,这是许多人误认为费改税已经开始。而实际上费改税还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,制定实施办法后才会实施。

实行费改税后,将涉及交通系统收费人员13万人,目前交通部正在积极进行费改税的前期准备工作,除制定相关征费人员的分流安置办法,还在认真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,以利于加快费改税的进展步伐。

(《经济日报》11.6王若竹文)

财政部表示

燃油征税后农民有补偿

开征燃油税后,将加重农民负担,财政部研究后拟采取多种方式的转移支付对农民进行补偿,如降低“乡统筹”、按照耕地面积对农民补贴、增加农村科技投入等措施,来解决农民负担加重的问题。同时财政部将拿出50亿元给地方政府,通过转移支付方式适当补偿农民的损失。对铁路机车、军队、武警、城市公共汽车等,改革方案中都明确了具体的补偿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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